一、部门职责
(一)学生处是学院进行学生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,其具体职责是:
1、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和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2、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、纪律教育、法制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、人生观教育等工作的策划,深入调查研究,反映、发现和掌握学生思想中的倾向性问题,有针对性进行教育,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。
3、负责指导、检查、督促、考评各系部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日常教育管理、制度落实等方面的工作,具体指导和检查内容有:学习、纪律、卫生、考勤、公寓管理等。
4、牵头组织各系部进行院级优秀学生、先进班集体、文明寝室等荣誉称号的评选、表彰、奖励和违纪学生的处理审核、备案工作,协调处理跨系间发生的学生矛盾与纠纷。
5、牵头组织各系部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、贫困学生资助、勤工助学等工作。
6、指导协调各系部做好班主任、辅导员的选拔、培训、考核、指导工作,每月汇总各系部班主任、辅导员考核津贴发放表报分管领导审核。
7、负责全面协调新生报到、入学教育、军训、毕业生离校等工作。
8、统筹规划各系部学生公寓、楼层安排等工作。
9、协助院党委做好学生党员发展的审核把关工作。
10、做好院学生会的组织建设,并指导各系部做好学生分会的组织建设工作。
11、完成上级部门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团委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,依照《团章》的规定开展工作,其具体职责是:
1、根据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,结合学院实际,积极组织各级团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。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,生动活泼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2、带领团员青年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,积极培养学生的多种能力和创新意识,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等活动,树立良好学风。
3、负责团的日常工作,建立健全各级团组织,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,积极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。做好团员组织关系接转、团员的发展和离团工作,及时收缴和管理团费,决定团内的奖励和处分。
4、定期召开团委会会议、支部书记会议和团员大会。做好团代会的筹备和组织,定期向团员报告工作,向院党委和上级团委请示、汇报工作。
5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(黑板报、宣传栏、广播站等)做好宣传工作,表彰好人好事,批评制止各种歪风邪气及不良倾向,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。
6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,活跃团员青年的课余文化生活。
7、协同学生处做好学生会的指导工作。
8、协助院党委定期举办学生业余党校,对青年学生加强党的知识教育。
9、完成上级部门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工作人员一览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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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姓名 |
办公地点 |
联系电话 |
| 方奇超 |
5-204 |
634935(633369)、86551427 |
| 施红峰 |
5-203 |
670811(633370)、86013370 |
| 李丽琼 |
5-203 |
612203(633370)、86013370 |
| 吕小花 |
学生公寓1号 |
597189、86013401 |
| 胡月芳 |
学生公寓2号 |
637266、86013402 |
| 陈春生 |
学生公寓3号 |
697481、86013403 |
| 刘耕生 |
学生公寓4号 |
654337、86013404 |
| 金秀珍 |
学生公寓5号 |
696785、86013405 |
| 王正方 |
学生公寓6号(男) |
691373、86013406 |
| 吴来英 |
学生公寓6号(女) |
658247、860134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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